投機取巧租車駕駛規避酒駕,處罰鍰再加罰二分之一避免憾事發生

一般會租車的人大多都是旅遊,或是遠距離出差也會用得到租車,租車已經成為台灣的最好的交通工具。

 

但租車也成為犯案的工具,例如:偷竊犯案等等。。。但最近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清明連假5天專案總計取締酒駕134件,其中涉公共危險罪103件、拒測6件,同車乘客受罰6件,顯見仍有許多民眾存有僥倖心態。

 

交通大隊指出,警方於清明連假展開全市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專案,除全日取締酒駕外,各分局依轄區易肇事及易酒駕時段、地點規劃路檢勤務。

 

加重處罰酒(毒)駕新法於今年3月31日上路,如有酒(毒)駕行為,一律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則沒入車輛;如為10年內累犯並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因乘客有防止駕駛酒駕義務,本次修法也加重乘客處罰金額為6千元以上至1萬5千元以下;若民眾投機取巧租車或駕駛共享車輛規避酒駕,也會依駕駛人遭罰條款所處罰鍰再加罰二分之一。

 

在酒駕重罰下,駕駛朋友勿酒後駕車,可搭乘計程車或善用代客叫車、代駕服務,讓安全成為回家唯一的路,避免酒駕傷人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