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協商最大用處是什麼?最大問題就是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及協助

債務糾紛中,不少債權人會遇到債務人借錢之後沒有錢還款的情況。那麼,這種情況下,債務人沒有還款能力,就不用還錢了嗎?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債務人可以分期償還借款。若債務人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可以看出,無論如何債務人必須是要還錢的。

若遇到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情況,債權人最好還是到法院起訴,防止訴訟時效屆滿。民間借貸中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訴訟時效再到法院起訴,法院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這個時候除非債務人主動還款,因為法院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後不會支持債權人的還款請求。

債務人若暫時無力償還,可以選擇分期付款的方式還錢。若債務人屬於永久無力清償債務的情況,可以就債務人現有個人財產來清償債務。但這需要法院審理做出判決之後,再執行。這種情況下債務人有做少財產可以執行,債權人就可以拿多少。若起訴後,經雙方同意可以就債務協商調解處理,若雙方意見不一致出現分歧,法院則會判決債務人清償所欠債務。

法院判決生效後,若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的還款義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的過程中會根據債權人的請求扣劃債務人的工資用於抵付欠款, 但不會全額扣劃, 法院會保留被執行人即債務人的必要生活費用, 至於多少法院會根據當地的生活消費水平及被執行人的家庭情況而定。

免費貸款線上諮詢

期貨手續費,